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全文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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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全文完整)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目 目

  录 1、

 七项安全技术措施 2、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3、

 工伤保险制度 4、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5、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6、

 技术交底制度 7、

 安全奖惩制度 8、

 安全文明生产检查制度 9、

 安全目标监督检查制度 10、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审批制度 11、

 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审批制度 12、

 《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管理办法 13、

 施工现场文明、卫生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14、

 消防防火责任制度 15、

 公司安全、设备验收制度 16、

 施工现场防火规定 17、

 特殊工种岗位责任制 18、

 机械操作工交接班制度 19、

 门卫值班和治安保卫制度

  20、

 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21、

 新民工管理制度 七项安全技术措施 1、按规定使用“三宝”; 2、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3、桩机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4、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供电局的规定,电气设备全部接零接地; 5、电动机械和电动手持工具要设漏电保护装置; 6、各种缆风绳及设备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7、严禁穿高跟鞋、拖鞋、赤脚进入施工场地,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 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向企业负责人报告,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重时应立即报火警 119; 2、属上报政府部门的事故,事故发生项目部应立即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等情况,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报告企业负责人。企业应用同样方式报告内容,立即上报市(区)安全监督局、市(区)安监站、派出所和主管部门、并在 24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上述所列部门;

  3、发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故时,事故发生项目部安全部门应及时向公司安全部门进行报告。

 二、事故现场处置 1、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2、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 3、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的项目部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若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除对责任者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外,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生产的一切后果。

 四、事故处理 1、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事故责任项目部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经公司安全部门审批后,严格组织实施,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由公司安全部门实施验证。

  3、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公司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处理意见和建议,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工伤评残荷工伤保险待遇处理,由四工会和安全部门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有关省、市综合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5、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公司或项目部(分公司)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印事故通报,组织全体 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每起事故处理结案后,公司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调查处理资料收集整理后实施归档管理。

 工伤保险制度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尽快建立我公司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因工作遭遇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特制订本实施制度:

 一、 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启动我公司工伤保险制度。

 二、部门职责 经理室:全面负责公司及各项目部工伤保险工作,负责全区工伤保险制度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工伤保险工作的管理协调和监督检查; 财务科:负责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负责

  管理工伤保险财政专户基金,及时审批、拨付工伤保险基金; 安全科:具体承办公司工伤保险事务。组织开展职工职业康复工作;提供工伤保险待遇查询和政策咨询服务。

 三、工作要求 全面推进工伤保险制度建设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是分散单位风险,减轻单位负担的重要措施,为保证工伤保险制度在我公司顺利推进,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

 树立法制意识,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条例》作为我国第一部工伤保险单项法规,对所有用人单位具有普遍强制力、约束力。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应该承担的义务,凡公司内用人,必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如实申报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及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

 加强组织协调,形成齐抓共管,各部门要不断进取,扎实有效开展工作,要按照各自的分工,认真落实工作人员、落实责任,不折不扣履行好各自的职责,部门间要加强组织协调,做到精诚团结、紧密配合,达成共识,形成合力,扎实有效的推进工伤保险各项工作。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

  安全管理条例》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特点和管理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一、 安全生产资金的计划编制 1、安全科根据工程预算和施工计划,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资金计划,安全费用不得低于工程施工产值 2%,主要内容包括技术措施资金计划和劳动保护经费计划等。

 2、财务科对专项资金计划审核后,将审核数上报公司总经理室。

 3、根据经理室签批,财务科提取并统筹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纳入企业本年财务计划。

 二、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付使用 1、支付范围:

 (1)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支出 (2)个人防护用品等劳动保护开支 (3)安全教育培训开支 (4)其他涉及安全生产的必要开支 2、安全生产资金的管理和审批,实行经理室领导下的经理审批负责制。

 3、职工防护用品等小额开支由分管领导审批后,经理签批支付,公司办公室统一购置;大额设备添置和一次性大额费用支出由公司总经理室集体研究后实施,劳保产品必须严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围,对安全性能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时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报废和降载处理,对违反采购程序和原则的行为,除按公司奖惩条例外必须退

  货,造成额损失和影响由行为人和批准人承担责任。

 4、各生产职能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填制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拨付款单(附费用明细清单),报经分管领导签批,财务科审核无误后,支付或发放上述支出。

 三、监督管理和验收报告 1、财务科应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严格各项支出,禁止超出使用范围,任何人不得挪用; 2、财务科建立安全生产资金台账,定期核算,编制报表,并完善相关资料进行存档,按规定组织上报工作,其核算管理要求参考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 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企业的实际需要,对安全劳保用品资金、安全教育培训专项资金、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资金三项资金的提取比例不得低于结算年度完成施工总产值 2%; 4、劳保产品必须严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围,对安全性能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时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作废或降载处理; 5、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用于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安全知识的参考刊物、宣传画、标语、幻灯及教育光盘等,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6、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和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要对安全劳保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或对其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发现不合格的用具或技术指标,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设备等应立即停止使用;

  7、对上述应支出的费用或资金,财务科应会同安全科定期检查,保证资金落实到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对已经完成的工程项目应同时对计划和完成实际情况进行总结; 8、安全生产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和验收实行工程项目经理逐级负责制;公司分管领导负责公司整体安全生产资金的计划和实施,项目经理负责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资金的计划和实施,公司安全科和财务科负责管理和监督,并对相关指标进行审核和评价,并及时向各级负责人和工会报告

 四、应急预案的资金

 公司财务科和各工程项目部应预留安全备用金,如遇特殊或哦紧急情况时,可启动该储备资金,先支付后审批。

 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制度 一、 安全教育内容 1、安全技能教育 (1)本岗位使用的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构造、性能、作用、实际操作技能。

 (2)处理意外事故能力和紧急自救、互救技能。

 (3)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技能。

 2、安全知识教育 (1)本企业一般生产技术知识。

 (2)一般安全技术知识。

 (3)专业安全技术知识。

  3、安全法规教育 (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 (2)行业安全生产法规 (3)企业安全生产规章 4、安全思想教育 (1)思想教育 (2)纪律教育 二、安全教育的方法:

 1、新职工三级安全教育

 新职工(包括临时工、学徒工、实习生和外施队人员)都必须进行企业(公司)、工地(项目工程现场)和班组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准许进入生产岗位。

 2、特殊工种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规定:电工作业;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起重机械作业;爆破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等特种作业。这些工种必须进行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经常性安全教育

 经常性安全教育采用多种多样形式进行。如:安全日、安全周、安全月。百日无事故活动、安全生产学习班。看录像。图片展等形式,力求生动活泼。

 4、转岗及复工安全教育

  5、职业健康教育 6、工人应知应会考核 三、安全教育的实施 1、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换岗及复工安全教育。应知应会教育。职业健康教育)由项目生产副经理。安全员。劳资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2、外施队工人的安全及哦啊与培训使用公司统一教材(教育光盘。试卷)。

 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外施队长的安全培训,由公司安全监管部负责组织。

 4、未经安全及哦啊与或考试不合格的职工,任何单位不得安排从事本岗位工作。

 5、教育培训时间:

 a、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 24 学时。

 b、特殊工种教育时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采用脱产或半脱产的方式进行。

 c、经常性安全教育时间,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如:黑板报、安全技术交底。安全会议。安全月、节假日特殊时期。

 d、转岗及复工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 4 学时。

 e、专业性安全教育:分公司级领导的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 8 学时。

 f、职业健康教育时间不少于 8 学时。

  技术交底制度 1、技术交底的规定 1.1 专项施工项目及企业内部规定的重点施工工程开工前,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及安全管理机构,应向参加施工的施工管理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1.2 各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专项方案实施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应会同项目施工员将技术措施向参加施工的施工管理人员进行交底; 1.3 总承包单位向分包单位、和其工程项目的技术人员向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1.4 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及各线管理人员应对新进场的工人实施进行作业人员工种交底; 1.5 作业班组应对作业人员进行班前交底; 1.6 交底应细致全面、讲究实效,不能流于形式。

 2、技术交底的手续 所有技术交底除口头较低外,还必须有书面交底记录,交底双方应履行签名手续,交底双方应履行签名手续,交底双方各有一套书面交底。

 书面交底记录应在技术、施工、安全三方面备案。

 3、相关记录 3.1 附《技术交底记录》

  表 C.2.3 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

  编

 号

  交底日期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交底摘要

  页

 数 共

 页,第

  页

  交底内容:

 签 字 栏 交底人

 审核人

 接受交底人

  安全奖惩制度

  为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现依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以及省、市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对安全生产奖惩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奖励 1、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的。

 2、对在生产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预防及发现违章操作及时制止的。

 3、安全生产管理台账齐全,记录准确的。

 4、在安全教育培训中工作突出的。

 5、各级主管领导能在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中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的。

 6、一年中未发生轻伤、重伤等安全事故的单位。

 7、在安全管理工作及生产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及单位,股份公司将视情节予以奖励。

  处罚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处问题谁承担的原则,对发生违章违纪造成损失的,按一下规定予以处罚。

 1、违反操作规程及安全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的,对直接领导处以 100元罚款,队负责人处以 50 元处罚。

 2、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每发现一人处以 20 元罚款。

  3、安全管理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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