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七星扶领字〔2020〕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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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七星扶领字〔2020〕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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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星扶领字〔2018〕35 号

 签发人:崔英魁 胡敬斌

 毕节市七星关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同意调整2017及2018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部分建设内容的批复

 小吉场镇、田坎乡、碧海街道办事处、层台镇,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纪委、区发改局,脱贫攻坚各片区指挥部:

 为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进度,加大专项扶贫资金治理整改工作力度,确保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根据《贵州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黔党发〔2018〕23 号)规定,按照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规定,经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我区部分乡镇街道 2017 及 2018 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因贫困户意愿改变、客观条件、政策变化等毕节市七星关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文件

  2 因素,造成扶贫资金项目无法按原实施方案继续实施的项目进行调整批复。本次调项涉及 4 个乡镇街道、4 批专项资金、73 个子项目,调整资金共计 1088.0383 万元。

 各有关乡镇街道呈报的《小吉场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 2017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建设内容的请示》(七星吉府呈〔2018〕120号)、 《碧海街道办事处关于请求调整2017年度及2018年度部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的请示》(七星碧海街道呈〔2018〕153 号)、《田坎乡人民政府关于调整 2017 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请示》(田乡府呈〔2018〕61 号)、《层台镇人民政府关于关于调整 2018 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项目的请示》(层府呈〔2018〕80 号)等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上述乡镇街道呈报的相关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建设内容的调整方案,现予以批复。相关事项如下:

 一、调整项目建设内容

 (一)

 小吉场镇 根据《毕节市七星关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同意调整 2017年及往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部分建设内容的批复》(七星扶领字〔2017〕62 号)、《毕节市七星关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 2017 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项目的批复》(七星扶领字〔2018〕6 号),批准实施 2017 年第一批、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项目。因客观原因、政策变化或贫困户意愿变化等,造成部分项目无法按原实施方案继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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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杜绝财政扶贫资金闲置延误,作下列调整。

 1.2017 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项目 ( (1 )原批复能繁母牛养殖项目:57 户散户养殖能繁母牛 62头,投入资金 248000 元。

 调整为:能繁母牛养殖 61 头,投入扶贫资金 244000 元,涉及 13 个村(社区)56 户 305 人。调整情况:吉丰村减少 1 头,涉及贫困户 1 户 4 人,资金 4000 元。其余各村不变。项目调整资金 4000 元由镇重新统筹分配。

 ( (2 )原批复 商品猪养殖项目:583 户贫困户养殖商品猪 1667头,投入资金 1833700 元。

 调整为:贫困户养殖商品猪 1661 头,投入扶贫资金 1827100 元。涉及 26 个村(社区)贫困户 580 户2814 人。调整情况:大吉社区增加 4 头,涉及贫困户 1 户 5 人;吉兴社区减少 2 头,涉及贫困户 1 户 4 人;永丰村减少 8 头,涉及贫困户 2 户 16 人;其余各村不变。项目调整资金 4400 元用于大吉社区新增 4 头商品猪养殖,剩余资金 6600 元由镇重新统筹分配。

 ( (3 )原批复 土鸡养殖项目:

 :76 户贫困户散户养殖土鸡 2331羽,投入资金 69930 元。

 调整为:土鸡养殖 2133 羽,投入扶贫资金 63990 元,涉及 11 个村(社区)贫困户 76 户 408 人。调整情况:联丰村增加 20 只;四伦村减少 87 只;永桥村减少 131 只;其余各村不变。项目调整资金 600 元用于联丰村新增 30 只土鸡养殖,剩余资金 5940 元由镇重新统筹分配。

 ( (4 )原 批复引导外出务工项目:引导贫困户外出务工 746

  4 人,投入资金 759428 元。

 调整为:引导外出务工 716 人,投入扶贫资金 728888 元,涉及 25 个村(社区)贫困户 388 户 716 人。调整情况:河尾村增加 1 人;红旗村增加 3 人;双林村增加 5 人;新建村增加 3 人;高兴村减少 5 人;联丰村减少 1 人;龙岭村减少 19 人;吉丰村减少 3 人;永丰村减少 7 人;余庆村减少 1 人;中心村减少 6 人;其余各村不变。项目调整资金 12216 元用于河尾村、红旗村、双林村、新建村新增务工 12 人,剩余资金 30540元由镇重新统筹分配。

 ( (5 )新增入股项目:原批复双林村村社一体合作社林下养鸡产业项目 166000 元、联丰村村社一体合作社中草药产业项目458000 元、红旗村村社一体合作社肉兔养殖项目 497318.5 元不再实施,原能繁母牛项目调整资金 4000 元、原商品猪养殖项目调整资金 6600 元、原土鸡养殖项目调减资金 5940 元、原引导外出务工项目调整资金 30540 元共计调出资金 1168398.5 元。

 调整为:将调出资金 1168398.5 全部入股七星关区盛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发展产业,涉及 2017 年脱贫人口 404 户 1903 人,项目采取股金保底分红方式,所覆盖贫困户前三年分红比例为入股扶贫资金的 7%,后续根据效益情况逐年递增。

 ( (6)

 )山羊养殖、中蜂养殖、能繁兔养殖项目按原批复实施,不作调整。

 2.2017 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项目 ( (1 )原批复能繁母牛养殖项目:散户养殖能繁母牛 27 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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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入扶贫资金 108000 元,涉及 12 个村(社区)27 户 155 人。调 调整为:养殖能繁母牛 24 头,投入扶贫资金 96000 元,涉及 10 个村(社区)24 户 141 人。调整情况:高兴村减少 1 头,涉及贫困户 1 户 5 人;河尾村减少 2 头,涉及贫困户 2 户 11 人;红旗村减少 3 头,涉及贫困户 3 户 16 人;新建村减少 1 头,涉及贫困户 1户 5 人;联丰村增加 2 头,涉及贫困户 2 户 10 人;南丰村增加 1头,涉及贫困户 1 户 7 人;中心村增加 1 头,涉及贫困户 1 户 6人,其余各村不变。项目调整资金 16000 元用于联丰村、南丰村、中心村新增能繁母牛养殖 4 头,剩余资金 12000 元由镇重新统筹分配。

 ( (2 )原批复商品猪养殖项目:散户养殖商品猪养殖 826 头,投入扶贫资金 908600 元,涉及 23 个村(社区)252 户 1253 人。

 调整为:养殖商品猪 650 头,投入扶贫资金 715000 元,涉及 23个村(社区)228 户 1134 人。调整情况:大吉社区减少 12 头;德胜社区减少 1 头;高兴村减少 7 头;河尾村减少 17 头;红旗村减少 19 头;吉丰村减少 7 头;吉兴社区减少 3 头;梨子村减少 3头;联丰村减少 71 头;南山社区减少 13 头;四伦村减少 10 头;新建村减少 3 头;岩湾村减少 15 头;永丰村减少 1 头;永坪村减少 11 头;永桥村减少 3 头;余庆村减少 5 头;总基村减少 1 头;南丰村增加 1 头;永兴村增加 25 头,其余各村不变。项目调整资金 28600 元用于南丰村、永兴村新增商品猪养殖 26 头,剩余资金193600 元由镇统筹重新分配实施其它项目。

  6 ( (3 )原批复土鸡养殖项目:土鸡养殖 1575 羽,投入扶贫资金 47250 元,涉及 9 个村(社区)40 户 189 人。

 调整为:土鸡养殖 900 羽,投入扶贫资金 27000 元,涉及 11 个村(社区)42 户209 人。调整情况:河尾村增加 30 羽;余庆村增加 10 羽;梨子村增加 60 羽;联丰村增加 60 羽;大吉社区减少 345 羽;德胜社区减少 70 羽;龙岭村减少 150 羽;永桥村减少 70 羽;永兴村减少 200 羽,其余各村不变。项目调整资金 4800 元用于河尾村、梨子村、余庆村、联丰村新增土鸡养殖 160 羽,剩余资金 20250 元由镇重新统筹分配。

 ( (4 )原批复鱼类养殖项目:鱼类养殖 5 亩,投入扶贫资金5000 元,涉及红旗村贫困户 1 户 5 人,因贫困户不能实施, 取消该项目,由镇统筹重新分配。

 ( (5 )原批复魔芋种植项目:种植魔芋 19.5 亩,投入资金 19500元,涉及 2 个村(社区)20 户 84 人。

 调整为:种植魔芋 5 亩,投入资金 5000 元,涉及 2 个村(社区)5 户 19 人。调整情况:永桥村减少 2 亩,涉及贫困户 4 户 12 人;永兴村减少 12.5 亩,涉及贫困户 11 户 53 人。项目调整资金 14500 元由镇重新统筹分配。

 ( (6 )新增实施能繁兔养殖项目:养殖 60 只,每只补助 50元,投入扶贫资金 3000 元,涉及河尾村贫困户 1 户 5 人。所需资金从养猪项目调出资金中调剂 3000 元。

 ( (7 )新增引导外出务工项目:引导外出务工 63 人,每人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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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助车旅费和第一个月生活费 1018 元,投入扶贫资金 64134 元,涉及 11 个村(社区)39 户 184 人。其中:大吉社区增加 7 人,涉及贫困户 5 户 7 人;高兴村增加 7 人,涉及贫困户 5 户 7 人;河尾村增加 6 人,涉及贫困户 5 户 6 人;梨子村增加 1 人,涉及贫困户 1 户 1 人;龙岭村增加 7 人,涉及贫困户 6 户 7 人;南山社区增加 7 人,涉及贫困户 2 户 7 人;新建村增加 7 人,涉及贫困户 3 户 7 人;岩湾村增加 3 人,涉及贫困户 3 户 3 人;永丰村增加 1 人,涉及贫困户 1 户 1 人;永坪村增加 14 人,涉及贫困户 5户 14 人;余庆村增加 3 人,涉及贫困户 3 户 3 人。所需资金从养猪项目调出资金中调剂 64134 元。

 ( (8 )原批复种植脱毒马铃薯项目:按原批复方案实施,不作调整。

 ( (9 )新增入股项目:取消双林村村社一体合作社林下养鸡项目 53000 元、德胜蔬菜基地种植大棚蔬菜项目 474650 元、红旗村村社一体合作社养兔项目 60000 元,调出资金 587650 元;能繁母牛养殖项目调出资金 12000 元;商品猪养殖项目调出资金126466 元;土鸡养殖项目调出资金 20250 元;鱼类养殖项目调出资金 5000 元;魔芋种植项目调出资金 14500 元。共调出资金765866 元。

 调整为:调出资金 765866 元由镇统筹重新分配,全部入股七星关区盛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发展产业,涉及 2017年脱贫人口 404 户 1903 人,项目采取股金保底分红方式,所覆盖贫困户前三年分红比例为入股扶贫资金的 7%,后续根据效益情

  8 况逐年递增。

 (二)田坎乡 根据毕节市七星关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对 2017 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项目的批复》(七星扶领字〔2017〕20 号)、《关于对 2017 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项目的批复》(七星扶领字〔2017〕6 号)、《关于对 2017 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项目的批复》(七星扶领字〔2018〕13 号)及《关于对 2018 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项目的批复》(七星扶领字〔2018〕26号),结合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对 2017—2018 年度中央及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在总资金不变的情况下进行调整。

 1.2017 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养殖项目资金 161.61万元 (1)

 原批复生态土鸡养殖 项目:

 :生态土鸡养殖 2.94 万羽,每只鸡苗补助资金不高于 12 元,集中新建圈舍 1512 平方米,每平方补助 100 元。投入扶贫项目资金 50.4 万元,涉及贫困户 84户,347 人。其中:田坎村 13 户 57 人,田坝村 10 户 48 人,元山村 13 户 53 人,大元村 8 户 36 人,青杠村 11 户 50 人,茨竹村17 户 63 人,白沙河村 12 户 40 人。

 调整为:

 集中养殖生态土鸡,饲养 1.085 万羽,每只鸡苗补助资金 12 元;新建鸡舍 558 平方米,每平方补助资金 100 元;投入专项扶贫资金 18.6 万元。涉及贫困农户 31 户 126 人。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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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元村 8 户 36 人,青杠村 11 户 50 人,白沙河村 12 户 40 人。按 6000 元/户参与合作社养殖,参与合作社养殖模式、利益联结机制等与原方案不变。

 新增入股田坎村立新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发展产业项目,涉及田坎村 2017 年脱贫农户 7 户 24 人,按 3250元/人量化到户,投入资金 7.8 万元。按贫困户委托打入股合作社账户,实行 10%的保底分红,入股期限 1 年以上,与贫困户签订入股协议期限满后按人均 3250 元退还本金或继股。

 新增养蜂项目,养蜂 270 箱,投入扶贫资金 17 万元。其中:田坝村 100 箱,每箱 4 匹蜂,每箱补助 600 元,涉及 20 户,85 人;元山村 130箱,每箱 4 匹蜂,每箱补助 600 元,涉及贫困户 17 户,173 人;茨竹村 40 箱,每箱 5 匹蜂,每箱补助 800 元。

 新增生猪养殖项目,养殖生猪 25 头,每头补助 1000 元,投入扶贫资金 2.5 万元。涉及茨竹村贫困户 4 户,21 人。

 新增养牛项目:养牛 9 头,每头补助 5000 元,投入扶贫资金 4.5 万元。涉及茨竹村贫困户 9 户,42 人。

 ( (2 )原批复能繁母猪养殖 项目:散户养殖能繁母猪 370 头,每头母猪补助补助农户 3000 元,养殖技术培训 2100 元,合计投入专项扶贫资金 111.21 万元。覆盖贫困农户 229 户 812 人。其中:田坎村 26 户 91 人,田坝村 68 户 238 人,元山村 21 户 81 人,大元村 31 户 108 人,青杠村 19 户 74 人,茨竹村 45 户 158 人,白沙河村 19 户 62 人。

 调整为:田坝村养殖能繁母猪项目:养殖 85 头,投入扶贫

  10 资金 25.5 万元,涉及贫困户 58 户。

 新增田坝村养蜂项目,养蜂10 箱,4 匹一箱,每箱补助 600 元,投入扶贫资金 6000 元,涉及田坝村贫困户 1 户 4 人。

 新增田坝村养牛项目,养牛 2 头,每头补助 5000 元,投入扶贫资金 10000 元,涉及田坝村贫困户 2 户 8人。

 新增田坝村马铃薯种植项目,种植马铃薯 136 亩,每亩补助500 元,投入扶贫资金 68000 元,涉及田坝村贫困户 33 户,141人。其余各村能繁母猪养殖项目及养殖技术培训 2100 元不作调整。

 2.2017 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养殖类、种植类、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 82 万元 ( (1 )原批复商品猪养殖项目:养殖商品猪 368 头,补助 1100元/头,补助资金 404800 元。其中白沙河村 15 头,补助 16500 元;田坎村 11 头,补助 12100 元;田坝村 82 头,补助 90200 元;青杠村 42 头,补助 46200 元;茨竹村 90 头,补助 99000 元;元山村 128 头,补助 140800 元。

 调整为:养殖商品猪 338 头,补助1100 元/头,共补助资金 371800 元。其中:白沙河村 15 头,补助16500 元,涉及贫困户 5 户 15 人;田坎村 11 头,补助资金 12100元,涉及贫困户 4 户 9 人;田坝村 52 头,补助资金 572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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