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排查整改情况通报七星关区督查考核局【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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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督考通〔2021〕27 号
毕节市七星关区督查考核局 关于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排查整改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街道)、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为迎接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落实 2021 年 3 月 26 日省委常委会议和省委书记重要指示精神,2021 年 4 月 30 日,区政府办印发《毕节市七星关区集中时间强化畜禽养殖粪污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方案》(七星府办通〔2021〕61 号),要求各乡镇(街道)“集中 2 个月时间在全区畜禽养殖粪污生态环境领域开展全面排查整改工作,扎实推动畜禽养殖粪污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确保 5 月 15 日前完成问题排查,6 月 30 日前完成整改”。近期,区农业农村局对各乡镇(街道)排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日
— 2 — 常调度和集中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排查整改情况 从督查情况来看, 大河乡、大屯乡、团结乡、林口镇、野角乡等 5 个乡镇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并按时向区农业农村局报送了整改落实情况, 长春堡 镇按要求报送了部分问题场(户)整改落实情况; 放珠镇、小吉场镇按照提示函要求报送了排查整改情况,但未完成问题整改; 阿市乡、八寨镇、大银镇、对坡镇、何官屯镇、海子街镇、亮岩镇、龙场营镇、普宜镇、千溪乡、青场镇、清水浦镇、撒拉溪镇、生机镇、水箐镇、田坝桥镇、田坎乡、团结乡、燕子口镇、阴底乡、朱昌镇等 21 个乡镇和盛丰公司至今未按要求报送整改资料。
二、存在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深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央环保督察的重点内容,更是一项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部分乡镇思想认识不深刻,对区委区政府关于畜禽养殖粪污排查整治工作不重视,未按照“5 个一”整改要求及时进行安排部署和整改落实,严重影响全区畜禽粪污治理工作进度。
(二)排查整改不到位。部分乡镇未按照《毕节市七星关区集中时间强化畜禽养殖粪污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对辖区内养殖场粪污问题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对排查出来的问题也未认真分析研判和整改落实。督查发现,仍有部分养殖场(户)存在雨污未分流、干湿未分离、粪污直排、粪便露
— 3 — 天堆积等问题,严重影响全区畜禽粪污排查整改工作进度。
(三)情况报送不及时。根据《七星关区畜禽养殖粪污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各乡镇应于 6 月 30 日前完成整改,区农业农村局针对集中排查出的 84 个问题养殖场(户),向 29 个乡镇及盛丰公司下达了整改工作提示函。截至目前,仍有阿市乡、八寨镇、大银镇等 21 个乡镇和盛丰公司至今未按提示函要求报送任何整改资料;放珠镇、小吉场镇两个乡镇未报送后续整改落实情况,按提示函报送整改完成的乡镇不足四分之一,严重影响 9 月份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目前,距离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我区已不到 2 个月,各乡镇(街道)要深刻认识到畜禽养殖粪污排查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畜禽粪污治理作为迎接环保督察工作的头等大事扎实抓好抓出成效。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及时跟踪调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及时报送整改完成情况,确保迎接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不出问题。
(二)严格工作时限。各乡镇(街道)务必把握好时间节点,严格按照《七星关区集中时间强化畜禽养殖粪污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和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的工作安排开展问题排查整改。已全面完成问题排查整改的乡镇,要加强常态化监管,防止问题反弹,确保督查期间不出现问题;尚未完成问题排查整改的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务必于 7 月31 日前完成全排全查和整改落实。
— 4 — (三)
加强统筹调度 。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实现行业管理与执法监管有效衔接,从宣传引导、督促指导、监督执法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乡镇(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对新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限期完成整改,并按时向区政府报告工作进度,对工作推进不力或落实不到位的乡镇(街道),及时移交区督考考核局、区纪委监委按程序严格问责问效。
( 四 )完善档案 资料 。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七星关区集中时间强化畜禽养殖粪污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工作要求,明确专人负责,务必于 7 月 30 日前完善畜禽粪污整治相关档案资料归档备查,充分做好迎检准备,确保我区顺利通过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
毕节市七星关区督查考核局
2021 年 7 月 28 日
毕节市七星关区督查考核局办公室
2021 年 7 月 28 日印
共印 50 份(其中电子公文 50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