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招投标概论案例分析习题【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招投标概论案例分析习题
[合同风险案例 1]
某工程概算已被批准,准许招标。工程公开招标。招标文件规定:按固定总价合同承包。洪基公司一举中标后通过艰苦谈判确定合同价 650 万元。洪基公司认为工程结构简单且对施工现场很熟悉,未到现场进行勘察,另外因工期短于一年,市场材料价格不会有太大变化,故接受固定总价合同形式。
问题:
(1)投标报价的步骤应有哪些?
(2)按计价方式不同,合同可以分为哪些形式?
(3)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承包,乙方承担哪些主要风险?乙方作法有哪些不足?
(4)你认为风险分担最为合理的合同形式是什么?为什么? [案例 1 解]
(1)投标报价的步骤应为 7 个:研究招标文件,现场考察,复核工程量,制定施工规划,计算工料机单价,计算各项费用和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汇总标价。
(2)按计价方式不同,合同可以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及成本加酬金合同,其中总价合同又可以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调值总价合同。
(3)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承包,乙方主要承担两方面的风险:即工程量计算失误的风险和单价计算失误的风险。尽管工程结构简单,必定仅处于初步设计阶段,乙方必须认真地进行现场考察以准确计算工程量。另外固定总价合同材料设备涨价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认为工期短于一年不会有太大的价格变动是盲目的。
(4)风险分担最为合理的合同应为单价合同。无论工程设计深度如何、工程复杂性如何,无论工程量是否可以准确地计算出来,单价合同都可以适用而且可以使承包商避免由于现场勘察不充分、工程量计算或校核时间紧迫而导致的工程量计算失误。单价计算的准确性,可以分析出承包商成本利润构成,也是衡量承包商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的标志。
[工程索赔案例 2]
某单位投资兴建科研楼工程,为了加快工程进度分别与 A、B、C 三家承包商签订了土建施工合同、电梯安装合同、室内装饰合同。在一个甲方、四个乙方的工程中,.四个合同都对甲方提出了一个相同的条款:甲方应协调现场及其他施工单位为乙方创造如垂直运输等可利用条件。
A 承包商开槽后发现一输气管道影响施工。甲方代表察看现场后,认为 A 承包商放线有误,提出重新复查定位线。乙方配合复查,没有查出问题。一天后,甲方代表认为前一天复查时仪器有问题,要求更换测量仪器再次复测。乙方只好停工配合复测,最后证明测量无错误。A 承包商向甲方提出了合同中未确定输气管道技术处理及甲方代表反复检查两次的配合费用的索赔要求。
另外,A 承包商在工程顶层结构楼板吊装施工的同时,电梯安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而后装饰公司也在往施工现场大量垂直运输,三家乙方因卷扬机吨位不足发生了很大矛盾。由于甲方没有协调好三个承包单位的协作关系,他们互相之间有没有合同约束,最终引起了 C公司和 B 公司的索赔要求,理由是"甲方没有能够按协议条款为乙方创造垂直运输条件,使乙方改变方案,推迟进度,增大了开支。"最终,整个工程的竣工期被迫推后了 50 天。
问题:
(1)甲方代表在任何情况下要求重新检验,乙方是否必须执行?
(2)乙方索赔是否有充分的理由?
(3)若再次检验不合格,乙方应承担什么责任?
(4)B、C 公司能否就工期延误向甲方索赔? [案例 2 解]
(1)乙方索赔有充分的理由。因为该分项工程已检验合格,甲方代表要求复验,复验结果若合格,甲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2)甲方代表在任何情况下要求乙方重新检验,乙方必须执行,这是乙方的义务。但复验结果若合格,甲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3)若再次检验不合格,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4)B、C 公司可以就工期延误向甲方提出索赔,从而取得时间和费用的补偿。
[工程索赔案例 3]
A 工程屋顶梁的配筋图未能及时交付给承包商,原定 03 年 5 月 20 日交付的图纸一直拖延至 6 月底。由于图纸交付延误,导致钢筋订货发生困难(订货半个月后交付钢筋)。因此原定 6 月中旬开始施工的屋顶梁钢筋绑扎拖至 8 月初,再加上该地区 8 月份遇到恶劣的气候条件,因气候原因导致工程延误 1 周。最后承包商向业主提出 8 周的工期索赔。
B 某工程因业主指定分包商分包的地下连续墙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结构倾斜,基坑平面尺寸减小,影响了总包商的正常施工,因而总分包商向业主提出了工期索赔。
C 某工程施工中,由于持续降雨,雨量是过去 20 年平均值的两倍,致使承包商的施工延误了 34 天,承包商要求监理工程师予以顺延工期。监理工程师认为:延误的工期中有一半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预料的,另外 17 天应为承包商承担的正常风险,故只同意延长工期 17 天。
问题:
(1)上述三例分别是由什么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
(2)除此之外还有哪些导致工期延误的原因(至少写 5 个)?
(3)列出至少 6 项工期索赔的依据?
(4)按照索赔发生的原因划分,索赔应包括那几种类型? [案例 3 解]
(1)上述三例工期延误的原因分别是:业主拖延交付图纸;业主指定的分包商违约;不可抗力导致的自然灾害。
(2)除上述三点之外,导致工期延误索赔的原因还包括:业主拖延交付合格的施工场地;业主拖延支付工程款;业主未能及时提供合同规定的材料设备;业主拖延关键线路上工序的验收时间;异常恶劣的现场条件;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拖延审批施工方案等。
(3)工期索赔的依据主要有施工日志;气象资料;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变更指令;合同规定工程总进度计划;对工期的修改文件,如会议纪要、来往信件;受干扰的实际工程进度;影响工期的干扰事件。
(4)按照索赔发生的原因划分,索赔应包括延期索赔、工程范围变更索赔、施工加速索赔、不利的现场条件索赔等几种类型。
[招标投标案例 4]
甲方于 2000 年 11 月 X 日被批准进行施工项目招标,经过评标,乙方中标,12 月 14日甲方向乙方发送了中标通知书,之后甲方指令乙方先做开工准备,再签工程合同。乙方随即按甲方要求进行了施工场地平整、支桩架等开工设备工作,并于 28 日打了两根桩,完成了开工仪式;工程开工后,甲方借故迟迟不同意签订工程承包合同。2001 年 3 月 1 日甲方书面函告乙方"另行落实施工队伍"。双方多次协商未果,乙方将甲方告上法庭。法院做了庭下调解,由甲方赔偿包括律师费在内的 1%万元的人民币,诉讼费由甲方承担,乙方撤诉。
问题:
(1)合同形式有哪些?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应以什么形式签订?
(2)在本案中,乙方是否有过错?尽管未签合同,但按《合同法》是否可以理解为合同成立?
(3)甲方若以尚未签订合同为由诉辩自己有权利另行确定他人是否正确?
(4)甲方发出中标通知书,但不肯签合同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 4 解]
(1)合同形式包括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应以书面形式签订。
(2)《招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天内订立书面合同,这是乙方的义务,乙方未履行应有错误,法律规定应当承当责任。但本案甲方故意不签合同,乙方可免责。《合同法》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合同签订或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3)本案的乙方投标应为要约,甲方向乙方发出中标通知书应为承诺,签订书面合同是甲方的义务。甲方改变中标结果应承担法律责任。
(4)甲方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表明甲方已承诺,承诺的法律效力是承诺人具有与对方签订合同的义务。双方虽未签订合同但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已实际履行义务,双方合同成立,甲方另确定其他中标人,应视为毁约,当承担违约责任。
[施工合同案例 5] 某开发商开发大型综合性商业楼宇,两座塔楼一座群房,地下三层,总建筑面积为 90000m2,项目初步设计已完成,但地基情况还有许多未知因素,工程量也无法准确计算,双方商定采用单价合同方式签订施工承包合同,以公平分担双方的风险,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
1.当事人:略。
2.工程概况:略。
3.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基础工程、塔楼群楼的主体土建工程施工及水暖、电工程施工、室外配套的土建工程施工。
4.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00 年 3 月 1 日
竣工日期:2002 年 9 月 30 日;
5.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合同总价为:略。
合同价款支付期限与方式:
①工程预付款:于开工之日前 15 日支付合同总价的 10%作为预付款。
②工程进度款:基础工程完工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10%。主体结构施工按每层的形象进度完成的实际工程量结算。
③工程竣工验收后进行决算,但扣留合同价款的 10%作为维修保证金。
[施工合同案例 6]
合同的保修期
①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60 年;
②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3 年;
③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1 个采暖期、供冷期;
④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 2 年;
⑤装修工程为 2 年。
[施工合同案例 7]
补充协议条款
①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质资料,供乙方参考,甲方不对其准确性负责。
②乙方不能将工程转包,但允许将主体部分分包。
[施工合同案例 8]
合同如发生纠纷采用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问题:
(1)该项工程合同中业主与施工单位选择总、单价合同形式是否合适?
(2)建筑工程合同应具备哪些主要条款?本合同缺少哪些? (3)该合同拟订的条款有哪些不妥当之处?应如何修改?
[案例 5、6、7、8 解]
(1)该项工程采用单价合同形式是妥当的。因为项目工程量难以确定,根本无法计算准确的总价,而且合同工期很长,双方风险较大,采用单价合同可以较公平地分担风险。
(2)建筑工程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①对承发包双方名称、住所的说明
②对合同标的物工程项目性质、特点和地基条件的描述;
③对工程项目质量要求的说明;
④对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的说明;
⑤对工程项目承包范围的工程量的说明;
⑥对工程项目施工工期及保修期的约定;
⑦对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的约定;
⑧对合同违约责任承担方式的约定; 本合同缺少:对工程项目质量要求的说明及对合同违约责任承担方式的约定。
(3)本合同条款存在的不妥之处及其修改:
①工程竣工验收后扣留合同价款的 10%作为维修保证金比例过高,对承包方不公平,按照有关规定和国际惯例应为合同价款的 3%-5%。
②合同的保修期部分约定不符合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保修期的规定: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应为 5 年;
供热与供冷系统,应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③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资料,供乙方参考,甲方不对其准确性负责,这对乙方显失公平,甲方应对其准确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④乙方不能将工程转包,但允许乙方将工程主体部分分包违反了《招投标法》中关于禁止转包和非法分包的规定。
⑤合同如发生纠纷采用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的约定违反《合同法》,合同双方只能明确地约定采用一种方式解决纠纷。
[投标技巧案例 9 解] 某工程在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本工程有预付款,数额为合同价款的 10%,在合同签署并生效后 7 日内支付,当进度款支付达合同总价的 60%时一次性全额扣回,工程进度款按季度支付。
某承包商准备对该项目投标,根据图纸计算,报价为 9000 万元,总工期为 24 个月,其中:基础工程估价为 1200 万元,工期为 6 个月;上部结构工程估价为 4800 万元,工期为12 个月;装饰和安装工程估价为 3000 万元,工期为 6 个月。
该承包商为了既不影响中标,又能在中标后取得较好的收益,决定采用不平衡报价法对原报价作适当调整,基础工程调整为 1300 万元,结构工程调整为 5000 万元,装饰和安
装工程调整为 2700 万元。
另外,该承包商还考虑到,该工程虽然有预付款,但平时工程款按季度支付不利于资金周转,决定除按上述调整后的数额报价外,还建议业主将支付条件改为:预付款为合同价的 5%,工程款按月支付,其余条款不变。
问题 (1)该承包商所采用的不平衡报价法是否恰当?为什么? (2)除了不平衡报价法,该承包商还运用了哪一种报价技巧?运用是否得当? 分析 (1)恰当。因为该承包商是将属于前期工程的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报价调高,而将属于后期工程的装饰和安装工程的报价调低,可以在施工的早期阶段收到较多的工程款,从而可以提高承包商所得工程款的现值,减少工程后期资金回收风险。
(2)该承包商运用的另一种投标技巧是多方案报价法,该报价技巧运用恰当,因为承包商的报价既适用于原付款条件也适用于建议的付款条件。
[投标技巧案例 10 解]
某市房产开发公司发出公开招标书,对该市一幢住宅楼建设进行招标。按照公开招标的程序,通过严格的资格审查以及公开开标、评标后,某市 A 建筑公司被选中确定为该住宅楼的承建单位,同时进行了公证。随后双方签订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建筑工程面积为 5000m2,总造价 301 万元(不包括基础造价 2 万元),价款一次包定,今后有关费用的变动,将不再考虑调整;同时还约定了竣工期及工程款支付办法等款项。后来因水电问题,工程延期了一个月。由于工期的拖延,恰好赶上建材价格的全面上涨,根据 A建筑公司测算,由于建材价格上涨,实际造价已达 400 万元,超出合同约定近 100 万元。因此,A 建筑公司根据实际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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